“张同学”商标遭多方疯抢!面对商标抢注,企业该如何应对?

阅读:1706 2021-12-17 08:17:25 来源:十象知产

12月16日,据了解,因记录农村生活走红的短视频博主“张同学”,其名字被多方申请注册,申请日期多为12月,国际分类涉及方便食品、啤酒饮料、通讯服务等,目前,商标状态均处于“商标申请中”。

不仅如此,还有多家名叫“张同学”的店铺成立,行业涉及快餐、烧烤、服装、百货等等,成立时间均为12月。

这种恶意抢注多是为了蹭热度、蹭流量,想以商标牟利。这类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在先权,不仅影响到企业自身商标知名度培育,而且危害商标注册和使用秩序。

恶意商标抢注该如何治理?现行商标法明确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企业如果遇到商标被恶意抢注,针对不同情况,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提出商标异议申请。如果抢注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商标在先使用人的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商标注册成功。

二是提出商标争议申请。对抢注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若该商标已经注册,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三是提出商标撤销申请。如果抢注人商标注册成功后,但没有实际使用的,商标在先使用人或他人可以以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四是提出民事诉讼。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有悖诚实信用的民事活动准则,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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